当前位置:兰州大学审计处 >> 通知公告 >> 正 文
按照学校年度审计计划,我处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22日起,对韩杰同志、李利芳同志2021年4月至2025年4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送达审计。
审计组组长:周晶晶
审计组成员:李晶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 话:8912148 8912198
电子邮件:shenjichu@lzu.edu.cn
办公地址:贵勤楼B514室
审计处
2025年5月20日
上一篇:关于对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原处长李兴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对医学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的公示
copyright©兰州大学审计处.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 730000 Email: shenjichu@lz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