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科研管理内部控制,提高科研管理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的有效性,根据《教育部直属高校经济活动内部控制指南(试行)》《兰州大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办法》等规定,按照学校年度审计计划,学校将开展2022年度科研管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内部控制评价范围为学校科研管理相关内部控制建设与执行的有效性。评价期间为2022年1月至12月,必要事项延伸至以前年度。
二、按照《学校2022年度科研管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本次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由审计处牵头负责具体实施并出具评价报告。被评价单位主要包括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以及部分教学科研单位。
三、请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社会科学处、兰州大学应用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准备评价所需材料,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于4月17日下午6: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shenjichu@lzu.edu.cn;内部控制自评报告(经单位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公章)及其他纸质版支撑材料请交至贵勤楼B515室。
联 系 人:马尚敏 周晶晶
联系电话:8912391 8912198
附件:1.学校2022年度科研管理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
2.提供资料清单
3.被评价单位承诺书
审计处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