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兰州大学审计处 >> 通知公告 >> 正 文
按照学校年度审计计划,现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22日起,对李兴业同志2018年10月至2025年1月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送达审计。
审计组组长:包淑婷
审计组成员:许兆泉
审计期间如有情况反映,请与审计处联系。
电 话:8912148 8912198
电子邮件:shenjichu@lzu.edu.cn
办公地址:贵勤楼B514室
审计处
2025年5月21日
上一篇:关于对公共卫生学院党委书记胡万军、院长王俊玲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下一篇:关于对文学院党委书记韩杰、院长李利芳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copyright©兰州大学审计处.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 兰州市天水南路222号 邮编: 730000 Email: shenjichu@lzu.edu.cn